录取规则: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》,本着全面衡量、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。学院成立以院长李慧民、党委书记范永同为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,同时成立纪委督查小组,以保证2018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。
1、投档以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为原则,顺序志愿就是按“志愿+分数”进行投档录取,在录取过程中尽量录取填报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,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在学院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,录取第二志愿考生,依此类推。平行志愿则是按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原则投档录取。
2、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,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分专业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直至完成各专业招生计划;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,再考虑单科成绩、特长等其他因素,择优录取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,根据学生志愿意向进行调整;不愿调整志愿且又无法满足专业志愿者退档。
3、对志愿和成绩相同的考生则综合考虑相关单科成绩及学科竞赛、科技发明创造、文体比赛获奖等因素择优录取。
4、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,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,执行考生所在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、降分政策和录取规定。
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:学院严格执行重庆市教委、市财政局、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。
学 费:文理科各专业6000-8000元/学年/人。
住宿费:学生公寓1200元/学年/人(四人间)或950元/学年/人(六人间)。
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考信息。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,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,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。
第十三条 学院实行奖贷学金制度,除国家奖助学金外,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。
1 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。凭我院录取通知书,向当地教委(教育局)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,每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。
2、申请国家助学金。凡我院贫困生在校读书期间,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,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还可享受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的国家助学金。具体为一档4000元,二档3000元,三档2000元。
3、优秀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,每年8000元;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,每年5000元。
4、申请学院奖学金。特等奖2000元、一等奖1000元、二等奖400元、三等奖200元;可享受校内勤工助学、特殊困难补助等。
招生专业:
各省市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2018年《招考信息合订本》。
学院联系电话、传真、网址等联系方式:
电话:(023) 81886088 81886099
传真:(023) 81886060
网址:www.cqhgzy.com
邮箱:cqhgzyxy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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